为了控制和减少电器电子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促进电器电子行业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鼓励绿色消费,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我们国家也有颁布相应的ROHS标准。
中国ROHS的全称是《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管理办法》,也被称为中国电子电气产品ROHS。该管理办法是中国政府针对电子电气产品中有害物质限制的法规要求,类似于欧洲ROHS指令。
中国ROHS要求电子电气产品在中国市场销售时,必须符合对有害物质含量的限制要求。主要限制的物质包括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s)和多溴二苯醚(PBDEs)等。
与欧洲ROHS指令相比,中国ROHS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包括适用范围、限制物质的阈值值和测试方法等方面。具体的要求可以参考中国ROHS法规文件和相关标准。
中国ROHS标准介绍如下:
GB/T 39560.1-2020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1部分:介绍和概述
GB/T 39560.2-2020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2部分:拆解、拆分和机械制样
GB/T 39560.301-2020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3-1部分:X射线荧光光谱法筛选铅、汞、镉、总铬和总溴
GB/T 39560.4-2021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4部分:CV-AAS、CV-AFS、ICP-OES和ICP-MS测定聚合物、金属和电子件中的汞
GB/T 39560.5-2021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5部分:AAS、AFS、ICP-OES和ICP-MS法测定聚合物和电子件中镉、铅和铬以及金属中镉、铅的含量
GB/T 39560.6-2020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6部分:气相色谱-质谱仪(GC-MS)测定聚合物中的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
GB/T 39560.701-2020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7-1部分:六价铬比色法测定金属上无色和有色防腐镀层中的六价铬[Cr(VI)]
GB/T 39560.702-2021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7-2部分:六价铬比色法测定聚合物和电子件中的六价铬[Cr(VI)]
GB/T 39560.8-2021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8部分:气相色谱-质谱法(GC-MS)与配有热裂解/热脱附的气相色谱-质谱法(Py/TD-GC-MS)测定聚合物中的邻苯二甲酸酯
中国ROHS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电器电子产品定义依靠电流或电磁场工作或者以产生、传输和测量电流和电磁场为目的,额定工作电压为直流电不超过1500V、交流电不超过1000V的设备及配套产品,其中涉及电能生产、传输和分配的设备除外。
中国ROHS各项限值要求:
重金属:-Lead铅;-Mercury汞;-Cadmium镉;
-Chromium(VI)六价铬.
某些溴化阻燃剂:
Labto
多溴联苯-Polybrominated biphenyls(PBB's);
多溴二苯醚-Polybrominated diphenyl ethers(PBDE's).
最高限量指标是:
镉:0.01%(100ppm);
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0.1%(1000ppm).
2022年12月30日,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CESI)对SJ/T 11364《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6日。该标准将替代SJ/T 11364-2014《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及2017年第1号修改单。预计未来《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GB/T 26572)随后也会被修订,新增对4项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DEHP、BBP、DBP、DIBP)的限制。至此,中国RoHS将全面与EU RoHS接轨。